股權過戶
- 贈與人原留印鑑。
- 受贈人印章(舊戶為原留印鑑)。
- 股票。
- 稅捐機關出具之贈與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及影印本乙份。
-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舊戶免附)。
- 印鑑卡乙份(舊戶免附)。
- 673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
- 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
說明:
- 未成年人購買股票,視為法定代理人之贈與。但能證明支付之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不在此限。
- 二等親以內親屬間股票之買賣。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 上述之支付款項證明,股東需先向稅捐單位申請後,檢附稅捐單位核發之『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再向本行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
- 捐贈予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應檢附『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辦理過戶事宜。
表格下載:
1.股東印鑑卡
2. 673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
3. 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
-
股票繼承人原留印鑑。
-
股票繼承人印鑑卡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舊戶免附) 。
-
被繼承人股票。
-
繼承系統表。
-
股票繼承人詳細記事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有相同效力之證明文件。
-
本國繼承人其國民身分證或戶政事務所發給之印 鑑證明書。
-
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及委託書。
-
股份分配同意書(由法院裁判者,檢附法院裁判書)
-
稅捐機關出具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
-
673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
-
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
說明:
-
股東辦理繼承過戶,請先向本公司查詢或申請截至死亡日持有股數之證明,如有參加集中保管,請再另洽證券經紀商查詢集保持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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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華民國境內無戶籍之國外繼承人需提具足以證明合法繼承之文件。
-
繼承人為大陸地區之人民,應檢具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繼承關係證明文件暨大陸當地公證機關出具之繼承關係公證書或證明文件。
-
股東委託他人辦理者(受託人應為本國國民),須另檢附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
繼承人為未成年人時,需檢附法定代理人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或戶政事務所發給之印鑑證明書。
-
法定繼承人中有過世者,除應附除籍繼承人戶籍謄本外,其於繼承開始前死亡而有代位繼承人,或繼承開始後死亡有再轉繼承,仍請依照繼承過戶辦法辦理繼承。
-
繼承人為外國人時,應檢附居留證、護照或經本國駐外單位簽證或由當地法院或政府機構出具證明或經當地國法定公正機構驗證之身分證明文件。
-
繼承人為本國自然人以戶政機關『印鑑證明書』替代國民身分證正本時,「股票分配協議書」上所使用之印鑑請蓋與戶政事務所發給之『印鑑證明書』相同之印鑑。
-
繼承人有數人時,繼承系統表可僅由申請繼承股票之人加蓋印鑑章;但「
表格下載:
1.股東印鑑卡
2.繼承系統表
3.股份分配同意書
4.委託書
5.673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
6.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
- 出讓人原留印鑑(已蓋妥者免)。
- 受讓人印章(舊戶為原留印鑑)。
- 股票。
- 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
- 印鑑卡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舊戶免附)
- 673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
- 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
說明:
- 上市股票未經證券市場之私人間直接讓、受,其數量不得超過壹仟股。
- 前後兩次之讓、受行為,相隔不得少於三個月。
- 未成年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購買股票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股票之買賣,依遺贈稅法第5條規定,視同贈與。但能證明支付之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及雙方確為買賣,則不在此限,請檢附稅捐機關核發之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
表格下載:
1.股東印鑑卡
2.673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
3.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
印鑑更換/掛失
- 新、舊印鑑。
- 原已蓋妥舊印鑑之股票(非原始取得)。
- 印鑑卡乙份。
- 更換印鑑申請書。
※變更姓名:
1.自然人股東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政事務所核發之印鑑證明書正本,及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2.法人股東需檢具申請函,並加蓋主管機關所核發 之公司變更登記證明文件所留存之公司印章及代表公司負責人印章,並檢附變更登記表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及負責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另應同時檢附委託書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
說明:1.股票為第一手者免附。2.新印鑑於辦妥後次日生效。
表格下載:
1.股東印鑑卡
2.更換印鑑申請書
3.委託書
- 新印鑑。
- 身分證明文件及其影本。
- 原已蓋妥舊印鑑之股票(非原始取得)。
- 印鑑卡乙份。
- 印鑑掛失申請書。
- 委託他人或採通訊方式辦理者:
- (1) 股東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政事務所發給之印鑑證明書正本。
- (2) 受託人應為本國國民,並另檢附股東委託書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變更姓名:
1.自然人股東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政事務所核發之印鑑證明書正本,及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2.法人股東需檢具申請函,並加蓋主管機關所核發之公司變更登記證明文件所留存之公司印章及代表公司負責人印章,並檢附變更登記表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及負責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另應同時檢附委託書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
說明:
- 股票為第一手者免附。
- 除聲明當日新印鑑生效者外,新印鑑於辦妥後次日生效。
- 股東留存印鑑採簽名方式者,需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臨櫃辦理。
表格下載:
1.股東印鑑卡
2.印鑑掛失申請書
3.委託書
股票掛失/補發
- 新、舊印鑑。
- 原已蓋妥舊印鑑之股票(非原始取得)。
- 印鑑卡乙份。
- 更換印鑑申請書。
※變更姓名:
1.自然人股東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政事務所核發之印鑑證明書正本,及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2.法人股東需檢具申請函,並加蓋主管機關所核發 之公司變更登記證明文件所留存之公司印章及代表公司負責人印章,並檢附變更登記表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及負責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另應同時檢附委託書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
說明:1.股票為第一手者免附。2.新印鑑於辦妥後次日生效。
表格下載:
1.股東印鑑卡
2.更換印鑑申請書
3.委託書
- 新印鑑。
- 身分證明文件及其影本。
- 原已蓋妥舊印鑑之股票(非原始取得)。
- 印鑑卡乙份。
- 印鑑掛失申請書。
- 委託他人或採通訊方式辦理者:
- (1) 股東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政事務所發給之印鑑證明書正本。
- (2) 受託人應為本國國民,並另檢附股東委託書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變更姓名:
1.自然人股東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政事務所核發之印鑑證明書正本,及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2.法人股東需檢具申請函,並加蓋主管機關所核發之公司變更登記證明文件所留存之公司印章及代表公司負責人印章,並檢附變更登記表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及負責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另應同時檢附委託書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
說明:
- 股票為第一手者免附。
- 除聲明當日新印鑑生效者外,新印鑑於辦妥後次日生效。
- 股東留存印鑑採簽名方式者,需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臨櫃辦理。
表格下載:
1.股東印鑑卡
2.印鑑掛失申請書
3.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