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17屆第3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 105/8/4一、報告事項:
    1.稽核業務報告。
    2.公司營運情形報告。
    3.子公司「香港太平洋控股有限公司」應收「北京太運大廈有限公司」股東墊款本息案報告。
    4.本公司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之執行情況。
    5.謹編製本公司105年第2季合併資產負債表、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等。
    二、討論事項:
    1.合作金庫變更「太平洋之森」授信條件案。
    2.京城銀行松山分行「翡翠灣裝修工程」授信案。
    3.臺灣工業銀行授信案。
    4.擬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
    5.第17屆獨立董事薪酬案。
    6.104年度董監酬勞發放案。
    7.訂定本公司104年度現金股利分派及基準日案。
    8.為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向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等擔任太電公司董事等人請求連帶損害賠償案。
    9.依基秘字第167號函擬將關係人業務往來金額轉列資金貸與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