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重要子公司豐屏興業(股)公司公告辦理實物減資退還太平洋崇光百貨(股)公司股權予股東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太平洋崇光百貨(股)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6/7/17~106/7/1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9,470,000股、每單位價格:12.346 交易總金額:116,916,620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豐洋興業(股)公司及太帝興業(股)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豐屏興業(股)公司之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減資以實物退還股東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台灣崇廣(股)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92年12月31日;250,800,150 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按股權帳面淨值以實物減資退還股東,無處分利益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實物減資退還股權予股東,俟股東會決議後,另訂減資基準日辦埋股權移轉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股東會決議後辦理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按股權帳面淨值及會計師出具之合理性意見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3,536,903股 金額:43,666,604 持股比例:0.43%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25.48%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2.1% 營運資金:(8,004,653)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實物減資退還股東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6 年7 月17 日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6 年7 月17 日 [...]